户籍为主,居住地为辅
监测户的识别和管理主要遵循“以户为主,居住地为辅”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识别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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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认定
监测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主要参考户籍管理信息,将“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共同居住或共享开支的成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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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监测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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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产业收入连续2年不稳定或下降至脱贫标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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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员收入连续2年不稳定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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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性收入占比超过60%且补贴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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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因学、因灾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入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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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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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为主
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地为识别依据,便于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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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为辅
对于户籍地无法实施识别(如“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由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在地负责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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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动态监测调整,定期重新评估风险,及时纳入或退出监测名单。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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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群体 :由迁入地负主体责任,迁出地配合开展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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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条件 :以正常住宅或合规临时住所为准,危旧房屋或集装箱住所可能被纳入监测。
总结
监测户的识别以家庭为单位,以户籍地为基本依据,同时结合实际居住和家庭收支情况综合判断。这种机制既保证了政策的精准性,又兼顾了灵活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