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财政收支、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规范,其核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与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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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 :所有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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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原则 :财务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禁止虚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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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原则 :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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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性原则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源浪费。
二、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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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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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原则,明确项目、金额及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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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细化到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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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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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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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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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批
- 预算需经财政部门审核、报批,重大预算应公开。
三、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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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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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禁止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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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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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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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必要性、合理性、效益性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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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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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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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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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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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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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与维护
-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维护制度,定期清查资产。
五、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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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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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核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禁止坐支、白条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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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开支需转账,特殊情况需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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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管理
- 开户唯一性原则,资金集中存放,定期对账。
六、财务监督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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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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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财务隔手制,明确审批权限,实行“三人会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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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需经经办人、主管领导、纪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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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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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协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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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需追责,确保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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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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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明确制度适用主体(如乡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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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实际执行情况定期修订。
以上内容综合了政府财务管理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求,具体制度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