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民政局离婚登记的相关要求,办理协议离婚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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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确保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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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需提供原件,内容需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若无法提供,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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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提供原件或结婚档案。
二、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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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建议提前准备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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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2张。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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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要求 :自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需第二次到民政局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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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民政局会严格审核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若存在问题会要求现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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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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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需提供部队《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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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户者可凭户口迁移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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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民政局公众号预约时间,并提前确认材料准备,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