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不需要交钱。根据国家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具体政策依据
免费服务范围
人才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的档案接收、转递、材料收集、鉴别等服务。这些服务旨在减轻个人负担,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禁止收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明确要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档案保管费等相关费用。这确保了个人档案管理的公益性。政策覆盖人群
非公单位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均可由人才中心免费保管。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档案,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存放。
提示与建议
如果您需要存放个人档案,可直接联系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存放流程。确保选择正规渠道,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