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需注意以下要点,以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一征一”(即重复征收)风险:
一、更正权限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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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未缴纳税款且未过申报期限的申报表作废重报,已缴纳税款或逾期申报的申报表无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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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时需全量修改或作废,不支持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
二、操作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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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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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报日期或税款所属期查询目标申报表,点击【更正】或【作废】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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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仅可调整可编辑区域(如季初/季末从业人数),不可更改已计算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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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更正后需通过系统校验,若出现比对异常(提示类规则),可点击【修改报表】或【强制提交】处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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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更正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并按实际应缴金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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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申报后务必保存相关凭证,以备后续税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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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操作失误导致重复申报,可通过【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撤销错误操作。
建议办理前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试操作,或咨询当地税务局确认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