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应缴国库的款项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具体如下:
一、应缴国库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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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等法定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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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预算外资金 :行政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等。
二、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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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收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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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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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等。
三、核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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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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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款项 :借记“应缴财政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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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贷方余额反映未缴款项,年终需全部结清。
四、明细核算要求
按款项类别(如税费、行政收费等)设置明细账,确保分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