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交易纠纷中,车商要求退车的情况需根据双方是否明确告知车辆事故事实及合同条款综合判断,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核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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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告知事故车 :若车商在交易时明确告知车辆为事故车,根据《民法典》规定,买方不得要求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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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告知事故车 :若车商未告知车辆事故事实,买方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车、返还车款及赔偿损失。
二、具体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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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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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合同条款是否有关于事故车处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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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车商是否曾口头或书面告知车辆事故记录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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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 双方可尝试协商退车或折价补偿,优先选择和解以节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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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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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退车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合同并返还车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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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消费者因车商未告知事故车事实,法院判决支持退车并返还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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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车商欺诈行为被认定,法院判决退车并支付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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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 :需提供车辆事故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证明车商隐瞒事实或存在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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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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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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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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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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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所有交易凭证,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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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问题,需区分是卖方个人信用问题还是银行政策导致的**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