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一季报预增披露规定如下:
一、披露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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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披露期限
所有板块上市公司需在 4月30日前 完成一季报披露,包括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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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板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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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 :一季度业绩预告为 自愿披露 ,无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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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 :一季度业绩预告改为 鼓励自愿披露 ,非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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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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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
需包含 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关键指标,并说明与上年同期的增长或下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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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说明
需对业绩变动原因进行解释,确保信息透明。
三、豁免条件
若公司 前一年同期基数较小 (如每股收益低于0.02元等),可申请豁免披露。
四、违规后果
未按时披露可能面临 停牌、ST、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 等处罚。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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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和深交所对年报有强制预披露要求,但季报无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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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均采用自愿披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