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属于国家的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安全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法律制度框架。该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根本性保障作用,是构建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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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定位
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基本法律,《国家安全法》在法律效力上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典》等处于同一层级。其条文具有普遍约束力,为制定《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专项法规提供上位法依据。 -
调整范围特性
该法采用"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11个重点领域,并首次将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纳入法律范畴,体现系统性防控思维。 -
制度创新亮点
- 确立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网络产品等实施动态监管
- 创设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4月15日),推动全民安全意识培养
- 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协同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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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功能属性
兼具预防性立法与应急性立法的双重特征,既规范日常风险防控(如生物安全监测),又授权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特别措施,形成"平战结合"的法治化应对模式。
公民和组织应主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义务,发现危害行为可通过12339举报受理平台进行报告。该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从政策性管理向法治化治理的历史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