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版)的规定,收入确认的核心标准是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这一标准贯穿于新收入准则的五大核心条件中,具体如下:
一、核心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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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且义务明确
合同需经各方批准并承诺履行,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支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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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转移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是收入确认的核心时点。控制权转移的判断需结合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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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有权主导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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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再对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或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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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报酬转移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企业不再承担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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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利益流入可计量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相关成本可准确核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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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的判断 :需综合考虑合同条款、客户实际取得控制权的时间点等因素,避免过早或过晚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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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租赁等交易,确保收入与经济活动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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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准则的演变 :旧准则中“商品发出或收款实现”等条件已被新准则的“控制权转移”替代,后者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
三、示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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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销售 :若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前支付款项,收入应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而非收到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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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交易 :需根据履约进度判断控制权转移时点,可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通过以上标准,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经营成果,避免因收入确认时点不当导致的财务报表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