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确认收入法的3个核心条件是:客户同步消耗经济利益、客户控制在建商品,或商品具不可替代用途且企业有权按进度收款。 这些条件决定了企业能否在履约过程中逐步确认收入,而非一次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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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同步消耗经济利益:适用于服务或商品的使用与履约同步进行,例如清洁服务或运输服务。客户在服务过程中持续受益,企业可随进度确认收入。若中途更换服务方,新方无需重复已完成部分,即证明客户已消耗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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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控制在建商品:常见于建筑工程或定制生产。若客户能主导在建商品的设计、变更或处置(如房屋建造中客户拥有场地控制权),则企业可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合同条款通常明确客户的控制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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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不可替代且企业有权按进度收款:针对高度定制化商品(如专用设备或软件开发),若商品无法转售且合同保障企业按完成比例收款(即使合同终止),则满足时段法条件。例如,定制设备的生产合同中约定按阶段付款,且设备仅适用于特定客户。
提示:企业需结合合同条款与业务实质判断是否满足任一条件,错误适用可能导致收入确认失真。建议参考会计准则并咨询专业机构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