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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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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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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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分为自制(如领料单、工资表)和外来(如发票、银行回单)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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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包含名称、日期、金额、签章等要素,用于证明“钱从哪里来”或“钱花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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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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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明确会计分录并登记账簿的凭证。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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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务类型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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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专用性 :专用记账凭证(如销售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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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科目复杂度 :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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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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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共同构成会计核算的基础,原始凭证是“出生证明”,记账凭证是“翻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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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业务(如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划转)可能仅编制付款凭证,避免重复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