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是会计工作中确保数据可靠性和合规性的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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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凭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经济业务相符,杜绝虚构、篡改或挖补。所有信息需经相关部门和人员验证,确保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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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必须包含所有必要项目,如凭证号码、日期、摘要、借贷方科目、金额、制单人、审核人、记账人等。若信息缺失,需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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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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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计算需精确,金额需平衡(借方=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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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需与业务发生时间一致,避免提前或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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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性
经济业务发生后需立即填制,避免事后补制导致信息失真。
二、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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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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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填写,包括凭证编号、摘要、借贷方科目、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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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需同时标注大写和小写,且两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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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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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经济业务内容,避免含糊或误导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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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内部凭证需经经办、审核、会计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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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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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初步审核(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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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需及时退回更正,金额错误需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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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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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要求 :涉及税务、财政的原始凭证需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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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规范 :凭证需按时间顺序编号归档,便于查询和审计。
通过严格遵循上述要求,可有效保障会计信息质量,为财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