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需满足严格的专业资质与执业要求,核心条件包括: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备5-10年审计业务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且需满足居住年限等合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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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合伙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这是担任合伙人的基本门槛。非注册会计师人员仅能在特殊情况下担任特定管理或咨询类合伙人,且无权参与核心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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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要求: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最近连续3年从事审计业务且累计从业不少于10年;
- 取得注会资格后连续5年专职从事审计业务。违规受罚期间的从业年限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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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记录: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不得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或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执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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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与稳定性: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最近连续居留满5年。首席合伙人要求更严格,需连续居留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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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限制:年龄通常不超过60周岁(部分区域放宽至65岁),且需专职执业,杜绝挂名行为。
提示:合伙人资格审核涉及多维度验证,建议提前准备执业记录、社保证明等材料,并确保合伙协议条款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