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会计事务所需要满足人员资质、注册资本、办公场所等核心条件,具体包括:至少2名合伙人或5名股东(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具备5年审计经验)、3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固定办公场所,并需通过审批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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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合伙制需2名以上合伙人,公司制需5名以上股东,均需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近3年无执业处罚记录。合伙人或股东需有5年审计经验(其中3年在境内事务所),涵盖报表审计、验资等业务。 -
资本与场所
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公司制),并需实际缴纳。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名称不得与现有事务所重复或产生误导。 -
文件与审批
需提交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注册会计师证书、无违规证明等材料,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审批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
满足上述条件后,即可合法开展审计、验资等业务,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财政部门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