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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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已支付的购房款可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即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均在内江市缴存的情况下,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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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购房提取: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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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原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基础上,新增“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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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职工、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子女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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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租房提取政策:为更好满足无住房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对租住住房提取额度及频次进行调整,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申请提取。
新政策详细解读
1.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 政策内容:缴存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一次性支付的购房款,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 执行期限: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申请提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含)。
2. 省内异地购房提取
- 政策内容: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内异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取消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3. 新增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
- 政策内容:使用住房公积金**或“组合**”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原偿还住房公积金**本息提取基础上,新增“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
- 首付提取条件: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或“组合**”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查封、冻结且最近12个月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 首付提取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认定时间以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组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时借款合同签订日期须在一年内。
- 首付提取额度:首付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且不超过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4. 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
- 政策内容: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职工、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子女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 提取条件:所提房屋应为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查封、冻结且最近12个月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 提取时限:职工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一年内申请提取。
- 提取金额:同一住房增设电梯提取,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分摊金额,且不超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5. 调整租房提取政策
- 政策内容:租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年度提取额度且不超过缴存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 提取频次:最近12个月之内发生过提取的,须间隔12个月后再选择新的提取频次。
总结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通过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新增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扩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范围以及调整租房提取政策等措施,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关键作用,支持保障住房消费,满足广大职工购房**需求,缓解购房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