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房屋类和非房屋类两类,具体如下:
一、房屋类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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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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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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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购房**本息(含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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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或非内江户籍缴存人已不在内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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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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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住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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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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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刑并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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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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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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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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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造成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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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状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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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满3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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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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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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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材料 :需提交《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如适用)、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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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限制 :租住住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且账户未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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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异地户籍或离职后迁出内江需办理账户封存和转移接续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自内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