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三胎政策最新规定
安徽省蚌埠市为鼓励三胎生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育儿补贴:
-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补贴申请时限为子女出生后的三年内,逾期不再受理。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
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 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简化。
-
税收支持:
-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住房支持:
- 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家庭购买自住房的,市、县(市、区)可给予政策支持。
- 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住房公积金**额度提高。
-
托育服务:
- 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托育。
- 对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和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给予建设补助。
-
教育支持:
-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适度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
- 在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或延时服务。
-
休假制度:
-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 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子女3周岁内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
女性就业保障:
- 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
- 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