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相关考试政策规定,考过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经济法科目 不能免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考试性质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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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
属于 职业资格考试 ,由财政部考委会统一组织,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通过后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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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属于 职称考试 ,由财政部和人事部共同组织,要求通过《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门科目,合格后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证书》。
二、免考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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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与职称考试独立
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计职称是两个独立的考试体系,不存在互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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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的免考
仅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可申请免考中级部分科目(如经济法),但需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备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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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明确
若需提升职业竞争力,建议同时备考中级和注会,但需分别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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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关联性
中级《经济法》与注会《经济法》内容有一定重合,但考试难度和深度不同,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
注会经济法成绩对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无直接免考作用,需通过中级考试才能获得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