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主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具体分类及内容如下:
一、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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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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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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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自制(如领料单、工资单)与外来(如供应商发票、银行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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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通用凭证(适用于多种业务)与专用凭证(如收款凭证、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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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手续 :一次凭证(如单次领料)、累计凭证(如限额领料单)、汇总凭证(如领料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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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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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用于确定会计分录并登记账簿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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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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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收款凭证(记录收入)、付款凭证(记录支出)、转账凭证(记录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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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方式 :单式(仅一方科目)与复式(借贷双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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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类型 :三栏式(简单业务)、多栏式(分类明细)、数量金额式(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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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辅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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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凭证 :用于期末余额调整(如折旧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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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凭证 :涉及资金结算的专用凭证(如返利凭证)。
四、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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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 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注明日期、金额、业务内容及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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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 需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分录准确,附件齐全(如发票、合同)以支持业务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