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迁出的农村户口重新迁回,需满足原籍条件并通过村级、乡镇、县级三级审批,流程通常在65天内完成,关键材料包括村委会接收证明、亲属或土地权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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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迁回条件
原户籍为农村且曾有合法迁出记录(如升学、就业),需证明与原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父母、配偶)或拥有宅基地、承包地等权益。特殊群体如大学生、退伍军人、婚姻变动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优先申请。 -
准备核心材料
- 身份证明:现户口页、身份证、原户籍注销证明。
- 接收证明:村委会集体表决通过并盖章的同意接收文件。
- 权益证明:宅基地证、土地承包合同或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
- 补充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明(大学生需提供毕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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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三级审批流程
- 村级初审(30天):提交申请至原籍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并公示7天。
- 乡镇复核(20天):农业农村办公室核查土地权属及资格,出具复核意见。
- 县级审批(15天):农业农村局终审,重点审核程序合法性,签发准迁证。
完成审批后,持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办理迁出,最后至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注意,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实际居住证明或放弃城镇社保,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