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工程结算款的会计分录需根据结算阶段和款项性质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未完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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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应收账款
当企业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结算单时,按应结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 示例:
借:应收账款 109万元 贷:工程结算 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万元
- 示例:
二、工程完工结算(收入确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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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应收账款与确认收入
合同完工时,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
- 示例:
借:工程结算 100万元 贷:工程施工 100万元
-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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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成本与毛利
同步结转合同成本及毛利,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相应税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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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处理 :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与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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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若结算前已预收款项,需在收到结算款时冲减预收账款。
以上分录需结合实际业务场景调整,确保与合同条款及会计准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