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年末结转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工程进度和会计准则调整,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收入与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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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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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进度或合同确认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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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调整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调减) 贷:本年利润(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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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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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实际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材料费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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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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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与税金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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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结转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与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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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结转
- 计算并结转税金: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 计算并结转税金:
三、固定资产与完工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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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入
-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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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冲平
- 工程完工后调整: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 工程完工后调整:
四、期间费用结转
- 将管理、营业、财务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贷:营业费用 贷:财务费用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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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收入准则时,使用“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替代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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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资产负债表需将“本期盈余”等科目结转至“累计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