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工程施工会计分录的核心是准确归集成本、匹配收入与费用,并通过科目对冲完成最终结算。关键步骤包括:成本发生时借记“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完工后通过“工程结算”科目对冲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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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归集阶段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费用,通过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归集,对应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例如采购材料时:
间接费用需先计入“间接费用”科目,期末按比例分摊至“工程施工”。 -
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
按完工进度或结算单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若存在合同毛利,需同步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
完工对冲与结算
工程竣工时,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
确保“工程施工”科目余额清零,剩余款项通过“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处理。 -
税务与期末处理
计提增值税、附加税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期末需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结转至“本年利润”,并核对“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余额。
提示: 实际操作中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造合同》,区分完工百分比法与成本回收法,确保财务报表合规性。定期审计科目余额可避免账务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