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款结算的会计处理,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具体流程和分录如下:
一、工程结算专用科目设置
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向业主办理的累计结算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完工合同已结算金额。
二、主要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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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归集人工、材料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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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 \ 贷:工程结算$$
(实际收到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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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 贷:应收账款$$
(收到现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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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 主营业务成本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月或按履约进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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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时科目对冲
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 贷:工程施工$$
(完成全部施工后进行)
三、特殊场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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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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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 贷:合同负债(不含税)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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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 贷: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
确认收入时: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
支付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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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索赔
需调整合同金额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变更或索赔金额,并相应调整"应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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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签订合同时明确结算条款,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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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及时申报增值税,保留发票和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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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备 :完工后核对合同与实际结算,编制竣工预算书
以上流程综合了新收入准则与旧准则下的处理方式,具体分录可能因会计政策和项目类型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