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结算单会计分录的核心处理要点包括:确认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工程结算收入”;结转成本时借记“工程结算成本”,贷记“工程施工”;最终通过“本年利润”科目完成损益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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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环节
当企业收到工程价款结算单时,若款项未到账,借记“应收账款—客户单位”,贷记“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若已收到款项,则直接借记“银行存款”。需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或验收确认制原则匹配收入确认时点。 -
成本结转处理
同步结转与收入对应的工程成本,借记“工程结算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若涉及间接费用,需通过“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分摊后转入成本。 -
税金计提与缴纳
按结算金额计提增值税等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 -
损益结转
期末将“工程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成本”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借记“工程结算收入”,贷记“本年利润”;同时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工程结算成本”,完成当期损益核算。
提示: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及会计准则(如新收入准则)调整科目明细,确保账务处理与税务申报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