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工程进度和结算阶段分阶段处理,具体如下:
一、日常核算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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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合同成本
发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对应支付科目(如“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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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根据合同进度确认结算金额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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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收到结算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二、完工结算分录
工程完工时,需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具体分录为: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此操作完成工程成本与结算金额的最终核对。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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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与毛利
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及毛利时,借记“工程施工——毛利”和“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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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期间费用
结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时,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对应科目。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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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设置 :使用“工程施工”科目下的“合同成本”“合同毛利”“间接费用”明细科目归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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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进项税额需单独核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需结合实际业务场景调整,确保与合同条款及会计准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