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补偿标准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款四项核心内容,具体金额依据土地类型、区位、产值及地方政策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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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按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经济发达地区或城郊土地可能采用片区综合地价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安置农业人口数确定,一般为耕地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超过15倍;若补偿费不足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地方政府需额外补贴。 -
青苗补偿费
对未收获的农作物按当季产值全额补偿,经济作物或高附加值作物可协商提高标准。 -
地上附着物补偿
包括房屋、水井、林木等,按重置成本或评估价赔偿,拆迁房屋还需补偿搬迁费与临时安置费。
提示: 实际补偿需结合《土地管理法》地方实施细则,建议通过政府公示或专业评估确认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