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调账时使用的科目需根据调整内容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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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类调整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使用 本年利润 科目。例如,若需补交以前年度税费,实际金额应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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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损益类调整
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需在账务处理中明确说明调整原因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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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仍按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总结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调账主要使用“本年利润”科目处理损益类事项,非损益类事项则直接调整当期账目并说明原因。避免混淆两种准则下的科目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