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自来水的核心规定(第50条)聚焦于供水安全与责任划分,明确供水方须按国家标准履约,否则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禁止物业以停水催缴费用,保障居民用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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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方义务与责任
供水人必须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水,若因未达标或违约导致用户损失,需全额赔偿。计划性停水(如检修)需提前通知,否则同样需担责。 -
用户用水规范
用户需按约定安全、节约用水,若违规操作(如私自改造管道)造成供水方损失,用户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体现权责对等原则。 -
物业禁止停水催费
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服务人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不受胁迫。 -
漏水责任划分
保修期内非人为漏水由开发商全责;物业若管理疏忽需担责;超出保修期且无过错时,维修费用由相关方公平分担。
用水安全是民生基石,民法典通过细化责任与禁令,构建了从供应到使用的全链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