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国家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如下:
一、建设与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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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规范:二次供水设施需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设计方案需供水企业参与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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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容积限制:优先使用无渗漏不锈钢水箱和抗菌管材,总有效容积不超过36小时生活用水量;50立方米以上水箱需分两格独立运行。
二、验收与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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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需按国家和省规定组织验收,确保消毒、防倒流等安全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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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责任:供水单位接管后承担运行维护费用,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制定。
三、卫生与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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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确保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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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维护:如南宁市要求每季度清洗水箱,其他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周期。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二次供水,包括住宅、商业综合体等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