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既涉及收入核算,也涉及支出核算,属于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监督体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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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范围
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在预算年度内的 全部收入和支出 进行核算,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行政支出、经营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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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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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指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如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实际收讫为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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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指按预算发生的资产耗费,如行政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以实际支付为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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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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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收入与费用按月或年末结转至“本期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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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收入与支出仅在 年末 结转至预算结转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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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目标
通过连续、系统地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帮助控制运营费用、评估预算执行效果,并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预算会计并非仅关注收入或支出,而是对两者的全面核算与监督,确保财政资金按计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