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类款项主要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大类。这些款项是政府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入类款项
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来自上级财政部门的拨款。
- 事业预算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补助。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
- 经营预算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
- 债务预算收入: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来自其他同级或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
- 投资预算收益: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
- 其他预算收入: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类款项
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行政支出:行政单位日常运转的费用。
- 事业支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 经营支出: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下级单位上缴给上级单位的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的补助。
- 投资支出:用于投资的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偿还债务的支出。
- 其他支出: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支出。
三、预算结余类款项
预算结余是指预算年度结束时,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差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资金结存:预算年度末剩余的资金。
- 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未使用部分的结转。
- 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未使用部分的结转。
- 专用结余:专项资金的结余。
- 经营结余:经营活动的结余。
- 其他结余: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结余。
- 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分配。
总结
预算会计类款项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的划分,可以全面反映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这些款项的分类和核算为政府财政管理和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