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周期已由原定的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修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广东省深圳市已删除原条例中关于调整周期的具体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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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变化
人社部于2015年将全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从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这一调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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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调整
深圳市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修订,删除了原条例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改为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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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与原则
调整周期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当地就业者生活成本、工资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总结 :当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为每2-3年至少一次,具体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已取消固定周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