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点:
一、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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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按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如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优先被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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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志愿
系统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一旦匹配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停止检索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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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投档
每位考生在每个批次仅有一次投档机会。若因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等被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二、志愿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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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专业组模式
考生需填报具体院校及对应专业组,同一专业组内的专业需满足相同选科要求(如化学、生物、政治、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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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数量与搭配
本科批次最多可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每组内填报6个专业,需合理设置“冲、稳、保”志愿(冲20-25个、稳10-15个、保10-15个)。
三、调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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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内调剂
若考生选择服从专业组内调剂,仅可在同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调整,禁止跨组调剂到不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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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调剂后果
未选择服从调剂或因其他原因被退档,无法再次被同批次其他志愿录取,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四、特殊类型招生
保送生、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录取,不影响常规批次志愿填报与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