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销项发票时,会计分录需区分含税价与不含税价,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并按实际业务类型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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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销售业务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部分)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额部分)。例如:销售商品10300元(含税),税率3%,则收入为10000元,税额300元。 -
差额征税业务
若适用差额纳税(如劳务派遣),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差额部分)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差额计算的税额)。 -
免税业务处理
销售免税货物或服务时,直接按收款金额全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无需计提增值税。例如:农产品销售免税,收到10000元即全额确认收入。 -
红字发票冲销
发生销售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时,原分录反向冲减: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税率通常为3%或5%,申报时需确保账务数据与纳税申报表一致,避免漏缴或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