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金额根据土地类型、年产值和地方政策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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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
以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计算,山地、耕地等不同类型土地适用相同标准,但具体倍数由省级政府规定。 -
安置补助费
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每公顷总补助不超过15倍年产值。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针对被征土地上建筑物、农作物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市场价值或评估结果制定。 -
社保补偿补充
部分地区会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政府按失地比例承担60%费用,全部失地者享受更高补贴。
失地农民补偿需结合地方政策执行,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律师获取精准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