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能源取暖用电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具体如下:
一、分时电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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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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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 :每日7:00-12:00、19:00-24:00,执行谷段电价(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20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延长至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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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取暖期 :恢复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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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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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期 :低谷时段延长至10小时(1:00-5:00、11:00-17:00),谷段电度输配电价按一般工商业标准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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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取暖期 :恢复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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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谷段时长调整
- 低谷时段 :从2小时延长至10小时,覆盖白天和夜间,兼顾学校、居民等不同用户需求。
三、价格支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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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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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工商业用户,谷段电度输配电价按标准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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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企业大工业用电类别,享受输配电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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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储能支持
- 鼓励热力供应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分时段合同,峰谷差价浮动比例不低于目录标准。
四、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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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采用电锅炉、地源热泵等设备取暖,或执行居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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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 :工商业集中供暖、新能源发电等场景。
五、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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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具体以集中供暖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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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取暖期 :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总结 :政策通过延长低谷时段、降低谷段电价、支持输配电价优惠及市场化交易,鼓励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利用新能源取暖,同时兼顾电网负荷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