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对建设充电桩提供明确的财政补贴政策,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奖补,其中直流充电设施补贴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换电站每个工位增补30万元,同时针对公共服务领域和高速公路等场景还有额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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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直流充电设施按额定功率补贴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30万元。公共服务领域(如公交、城乡客运)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景同样适用直流充电桩的补贴标准。 -
补贴方式与范围
补贴采取事后发放形式,覆盖建设成本和部分设备购置费用(最高不超过购置价的60%)。运营阶段还可根据充电量和在线率获得额外奖补,例如公共充电站享受0.1元/千瓦时的电量补贴。 -
申请条件
需符合省级或中央资金申请要求,重点支持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需满足额定功率标准,且换电站需明确工位数量。
吉林省的补贴政策全面覆盖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环节,适合企业或个人投资者参与。具体申请需关注政策细则,确保符合条件后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