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不退还的三种主要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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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若双方仅进行订婚仪式而未正式登记结婚,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这一情形在法律和习俗中均被明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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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
双方虽完成婚姻登记,但实际未形成共同生活关系。例如,因工作、家庭等原因长期分居,彩礼视为已实现其传统价值,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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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若彩礼给付后,给付方因经济压力陷入负债或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双方未共同生活,可主张返还。此情形需提供相关经济证据。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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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上述情形需以离婚为条件,若双方仍共同生活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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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转化为共同财产(如陪嫁品),可能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