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根据我国财经法规,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存在合法性问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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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冲突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第13条),而财务负责人(如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需与法定代表人保持独立。现行制度中,担任董事、经理等职务的法人通常兼任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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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限制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出纳,但未明确禁止法人(非直系亲属)兼任财务负责人。实际操作中,法人兼任财务负责人可能削弱财务监督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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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风险与规范要求
法人兼任财务负责人可能导致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监督失效,增加财务舞弊风险。财经法规强调财务负责人需独立于其他管理岗位,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结论 :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存在违规风险,建议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职责分离,或由其他非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以符合法规要求并保障公司财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