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60年代,中国的工资体系具有一定的时代特点,主要实行两种工资制度:政治系列与技术系列,并且工资水平因地区、行业和工种而异。以下从总体工资水平、工资制度、工种分类和物价水平四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1. 总体工资水平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记载,1960年全国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528元,折合每月约44元。这被认为是当时的高收入水平。
在农村地区,收入水平更低。1959年农村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为69元,到60年代逐步增长到90元左右。
2. 工资制度
60年代的工资体系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 政治系列工资制度:适用于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级别从办事员到高级干部分为多个层次。
- 技术系列工资制度:适用于技术人员,按技术等级划分,共分为18级。例如:
- 1-3级:总工程师、院士、大学教授等高级技术职称。
- 4-6级:技术副职。
- 7-9级:工程师。
- 10-13级:技术员。
- 14-18级:实习生或初级技术人员。
此外,还实行八级工资制,适用于普通工人,工资标准从学徒工到高级技工逐步提升。例如:
- 学徒工:第一年每月18元,第二年每月20元,第三年每月22元。
- 一级工:出徒后定为一级,工资标准约为每月30元左右。
3. 各工种工资水平
以下是部分工种的工资情况:
- 普通工人:月工资大多在15至30元之间,视具体工种而定。
- 技术岗位:技术工种的工资相对较高,例如技术员或工程师的工资可以达到每月100元以上。
- 行政岗位:根据级别不同,工资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干部级别的工资较高。
4. 物价水平与工资对比
60年代的物价水平相对较低,例如:
- 大米:优质大米0.23元/斤,普通粗大米0.13-0.16元/斤。
- 电影票:0.05-0.1元。
- 生活成本:整体物价水平变化不大,工资基本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总结
20世纪60年代,中国的工资体系较为单一,但不同工种和岗位的工资水平差异较大。普通工人的工资在15-30元/月之间,技术岗位和行政岗位的工资相对较高。整体来看,工资水平虽然不高,但能够基本满足当时的生活需求。这种工资体系一直沿用到1985年,经历了近三十年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