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否需要设立监事会需根据公司类型和规模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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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 (如50人以下):可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行使职权,或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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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需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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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 (如50人以下):可参照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不设监事会或仅设1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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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需设立监事会,或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三、特殊类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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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允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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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根据监管规定,可参照上述模式不设监事会。
总结 :新法通过灵活设置审计委员会或允许不设监事会,降低了中小型公司的治理成本,同时保障了有效监督。具体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