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不可以由董事长担任 。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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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禁止兼任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等)不得兼任监事。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监事的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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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的独立监督职能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若董事长兼任监事,将无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违背设立监事会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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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过渡规定
若董事长因故辞任或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不足,原监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改选完成,但此为临时性安排,不影响其不得兼任的法定原则。
董事长兼任监事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且可能损害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