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转移(变更)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公司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原法人免职及新法人任职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关键点在于材料需加盖公章、符合章程表决程序,且涉及特殊行业需额外批准文件。
-
基础申请文件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代表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需提供照片及履历表),若为特殊行业(如金融、医疗),需提交股东任职资格证明。
-
内部决议文件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章程),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签署。
- 原法人免职证明与新法人任职证明,明确职务变更依据(如“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
-
章程及工商材料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变更后需换领新执照。
-
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 法律规定的行业批准文件(如外商投资、医疗器械等)。
- 涉及股权变动的,需同步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及完税证明。
提示: 材料需逐项核对签字盖章,线上流程(如深圳)需提前完成实名认证。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避免遗漏区域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