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属于营利法人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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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计师事务所性质
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以营利为目的,通常采用特殊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运营,通过提供审计、咨询等服务获取收益,属于营利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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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伙型会计师事务所
若采用特殊普通合伙制,可能涉及无限连带责任,但整体仍以盈利为目标,属于营利法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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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例外情况
极少数情况下(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可能以非营利性质存在,但此类机构与普通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不同,需注意区分。
总结 :普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属于营利法人,其核心属性与业务目标一致。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机构性质,建议结合其注册形式及运营目的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