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购入、领用、完工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购入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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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需根据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判断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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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可抵扣 (如专用设备、材料)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需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
二、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无论工程是否完工,领用物资均需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
三、工程完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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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完工后剩余物资需根据用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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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物资退库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工程物资
(退库时按原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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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物资销售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工程物资
(销售时按市场价结转)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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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核算 :工程物资需按“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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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核算 :采用计划成本的企业需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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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工程 :购入不动产相关物资时,进项税额通常不可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