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程款的会计科目分录需根据款项性质和支付阶段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一、核心分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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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账处理
未收到工程款时,直接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反映企业对客户的债权。
- 分录:借:应收账款——项目名称,贷:工程结算(或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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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与结算处理
收到发票后,冲减应收账款并确认收入,同时根据工程进度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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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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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结算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冲减对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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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处理
支付预付款项时,计入“预付账款”科目;工程结算后,将预付款项转入“应付账款”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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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担保
若对方提供房产等担保,需单独设立“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记录,同时冲减应收账款
- 分录:借:其他非流动资产,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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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
若对方长期拖欠且无还款可能,需计提坏账准备
- 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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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支出
因拖欠产生违约金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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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区分“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避免混淆支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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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与款项需匹配,确保增值税抵扣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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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催款函、支付凭证等原始单据,作为后续追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