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
个税申报期限的确定需根据所得类型和纳税人类型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常规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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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需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 例如:2025年3月工资薪金需在2025年4月15日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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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计算
申报期限以次月15号的24时为截止时间,实际操作中建议在21号前完成。
二、其他所得类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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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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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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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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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等
- 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需在次月15日内缴纳税款并报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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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转让等偶然所得
- 通常按月或按次计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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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的法定性
个税申报期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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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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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报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以休假后第一个工作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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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若遇节假日,需顺延至实际结束后的15日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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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
逾期申报可能影响信用记录,并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建议纳税人每月结束后的15日内完成申报,灵活就业者需特别注意经营所得的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