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科目四考试88分可以当场安排第二次机会。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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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机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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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四理论考试允许考生在第一次未通过且分数≥80分的情况下,当场获得第二次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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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二次仍未通过,则需重新预约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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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制
- 所有科目考试均需在报名启动后3年内完成。若3年内未通过科目四,需重新学习并重新报考所有科目,此前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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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次数上限
- 虽然每次考试有两次机会,但累计次数无明确限制。若连续5次未通过,可能需间隔学习后重新报考。
总结 :88分属于80-89分区间,符合当场第二次考试的条件,但需注意3年有效期的限制。